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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会计被辞退拒移交小区账本,海口琼山区法院“教育+震慑”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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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例评析》
海南特区报2025-04-29 10:41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宗不同寻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海口市琼山区某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拿回了“消失的账本”,至此,困扰申请人小区多年的财务移交纠纷落下帷幕。
2018年,业委会聘请退休人员张某(化姓)担任兼职会计,由其居家保管小区财务账簿、印章及档案资料。2021年1月,业委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张某,要求其移交全部财务资料。然而,张某仅承认保管2020年7月至12月的部分账目,拒绝移交其他材料,甚至将关键凭证转移隐匿。街道办、财政部门多次协调无果,业委会向琼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琼山区法院认为,张某与业委会系劳务合同关系,其离职后应依法履行交接义务,遂判决张某限期移交2020年7月至12月的财务账簿、原始凭证(含临时停车场项目账目、律师费收据等)、已作废财务印章及《某小区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某小区第六次业委会会议纪要》原件。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以“资料丢失”为由拒不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面对张某的消极对抗,琼山区法院执行局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以“教育先行、威慑兜底”为原则,制定阶梯式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向年过六旬的张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张某家庭负担较重,法院未直接采取拘留措施,而是组织业委会、基层组织及张某家属召开协调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但其仍以“资料已销毁”搪塞,致使执行工作受阻。鉴于释法说理未奏效,琼山区法院果断亮剑。在固定张某“已转移资料且拒不交付”的拒执证据后,依法将案件作为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在法院与公安的联动威慑下,张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交接”。在法官监督下,其从家中取出藏匿的财务账簿、印章及会议纪要原件,并逐项清点移交。至此,案件执行完毕。(记者 杨作品 编辑 程偲 李小欢)